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12·4”国家宪法日
一、“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具体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自此,12月4日开始被称为“国家宪法日”,也称“12.4”国家宪法日。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七个宪法日。
通过国家设立节日的方式来纪念、庆祝、宣传宪法,有助于社会各界深化对宪法内容和含义的直观认识。其目的是增强宪法观念,传播宪法精神,提高公民法律信仰和守法意识。
我国之所以确定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公布实施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二、宪法是什么?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三、宪法的重要意义
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四、宪法赋予我们哪些基本权利与义务?
【基本权利】
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
监督权
获得赔偿权
社会经济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
【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
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