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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门诊慢特病异地如何结算

自2024年1月1日起,武汉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共38种(其中:门诊特殊疾病11种、门诊慢性病27种),患有所述疾病,符合省规定准入标准的参保患者经本人申请,通过鉴定和审核后可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

在医保政策衔接上,参保人门诊慢特病待遇、门诊统筹、湖北省“单独支付”药品政策可分别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享受的待遇累计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目前,参保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湖北省确定的38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均可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和强直性脊柱炎10个病种可在省外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